美国正式对中国相关船舶征收“港口服务费”,全球航运格局进入新阶段美国自2025年10月14日起正式对与中国有关的船舶征收新增的“港口服务费”美国正式对中国相关船舶征收“港口服务费”,全球航运格局进入新阶段美国自2025年10月14日起正式对与中国有关的船舶征收新增的“港口服务费”美国自2025年10月14日起正式对与中国有关的船舶征收新增的“港口服务费”美国正式对中国相关船舶征收“港口服务费”,全球航运格局进入新阶段美国自2025年10月14日起正式对与中国有关的船舶征收新增的“港口服务费”

2025年10月14日起,美国政府正式实施针对与中国有关船舶的新增“港口服务费”。这一政策标志着美国在海运与供应链领域对中国采取了新的结构性限制措施,对中美贸易航线及全球航运成本都将产生直接影响。
一、征费对象与适用范围
新规适用于两类具有“中资属性”的船舶:
- 由中国实体拥有或运营的船舶:包括公司、组织或个人,只要中国实体在股权、投票权或董事会席位中占比达到或超过25%,即被认定为适用对象。
- 中国建造的船舶:即使现已转为非中资所有或运营,也被纳入征收范围。换言之,只要造船厂位于中国境内,该船舶就可能需要缴费。
二、收费标准与规则(自2025年10月14日生效)
- 中国实体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每净吨收取50美元。
- 中国建造但非中资运营的船舶:每净吨18美元或每集装箱120美元,按两者中较高者计算。
- 每艘船舶每年最多征收五次,无论停靠多少不同港口或转港次数。
此外,该项费用不局限于集装箱船,滚装船(Ro/Ro)、汽车运输船及其他货运船型均包含在征费范围内。
计费单位以“净吨”(net tonnage)为准,不足1净吨按1净吨计。每次靠泊美国港口时即征收一次,并纳入年度累计。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及海事法案规划,未来三年内该费率预计将逐步上调至每净吨140美元以上。
三、执行与合规重点
为配合政策执行,美国港口管理方和国土安全部将加强审查机制。
船东、代理人及港口运营方需主动申报船舶的所有权结构与建造来源,确保透明合规。未按规定缴纳“港口服务费”将可能导致:
- 船舶滞留、入港延误;
- 清关程序受阻;
- 承运人额外面临行政处罚。
由于港口服务费属于整体货运和清关成本的一部分,业内普遍预期相关费用最终将转嫁至托运人和货主。建议外贸企业及货主在未来制定运输预算时,密切关注美线物流报价明细的变化。
四、中国的对等反制措施
作为回应,中方自同日起对美国籍船舶启动对等征费政策——对在中国港口靠泊的美国船舶按净吨人民币400元起征。
这意味着,中美在海运端形成了一个新的“对称报复机制”,全球航运业或迎来一轮新的成本重估与线路调整。
五、行业观察与后续趋势
这项“港口服务费”不仅是关税之外的隐性壁垒,也将进一步重塑跨太平洋航线格局。短期内,中美间航运价格可能快速上升,美国进口商的供应链成本随之增加。中资航运企业则可能加速布局东南亚或拉美替代航线,以降低政策风险。
面对这一政策趋势,出口企业与国际物流公司应尽早:
- 重新评估运输路线与成本结构;
- 与承运人或代理保持实时沟通;
- 关注USTR与中国交通运输部的后续声明与调整信号。
美国的“港口服务费”政策,标志着贸易竞争已从关税延伸到港口及运输服务领域。对物流行业而言,这是挑战,更是提前布局全球运力与风险管理的新起点。


